星期三, 3月 23, 2005

來談談承辦人員的拖延技巧(四)

彰化縣政府新聞局曲解法令,法令的解釋不是為公平及多數人的福祉,已經淪落到為不法業者辯護了!

彰化縣政府新聞局最新的招數就是「曲解法令」, 因為他們的招數屢屢 被本人攻破,但也可以說敝人的招數屢屢被他們破解,他們每次都想釜底抽薪術,但是沒用。這個最 新招數就是本來從第一次犯後一年內再犯者就可以開罰,不管是哪個頻道,但是縣政府內規在94年度改了,改成同一個頻道要連犯三次,這很扯,因為以往都是不 管哪個頻道犯第二次就開罰,這點很顯然就是在鑽法律漏洞,因為廣電法沒寫明這點。這麼做的目的就是增加檢舉的難度,讓廠商有慢慢來的機會,你抓不到他,因為同一個頻道要連 抓十二次才能罰到一百萬,很難!所以彰化縣政府是為縣民的政府?才怪!

但 是電腦科技發達,只要利用電視盒的預錄功能,從早上六點到清晨三點不停的錄,現在的硬碟又很大,電腦處 理速度又快,錄的同時就開始壓縮成DivX格式檔 案,大概錄完六個小時就處理完畢,早上九點左右就可以好了,晚上回來把檔案檢視一遍加註解改檔名用4.7G DVD燒錄機燒好,隔天就可以送!一次二十幾個檔案,看死他!

我檢視的過程中有時影片沒有違規,我是這樣針對所有可能違規的頻道我排班表錄兩天,一定要錄到所有頻道都有違規然後一次送,一個星期還是可以送一次。

結果你知道嗎?新聞局這下是作繭自縛,我一次都送二十幾個違規,每個頻道都送第二次後,開罰後是分開罰(這有新聞局公文解釋了,白紙黑字無法改),罰款數目也多了二十倍,這下累積的金額可能會高很多了,比我預估的要多很多,哈哈!這下他們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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