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2月 04, 2008

檢舉三大的朋友請把力氣用對地方

好久沒來,因為三大真的收斂不少,不過還是不盡如人意啦。看到留言有朋友說檢舉「跑馬燈」縣府官員有給好的回應,錯了!依據現行「有線電視法」,有線業者打跑馬燈,只要不要太離譜,很難利用檢舉打到業者,我真的研究很久了,連NCC的承辦人員都分析給我看,而且新版「有線電視法」關於這條根本沒動半個字,所以說有辦跑馬燈那個回文是唬唬你的,不信你去追追看,業者回應解釋後應該就無罪開釋,根本不會辦,縣府人員吃定你會嫌累不去追的。

檢舉跑馬燈是浪費力氣,還讓縣府承辦人員平白有個虛假的表現機會。

請大家把力氣花在各頻道超時播廣告,請嚴格監督插播廣告,沒在各整點之前58分到整點之間插播的廣告一定都是違法的。請抓住這個準則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