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07, 2007

鄭汝芬,謝典霖能有多清廉

說老實話我不知道,但是這個下面這個表應該可以告訴我們一些事實。


文件來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PDF檔

三大有線電是在民國94年(2005)年的營業淨額為2.2億,哇!好大的數字吧!而且這是(營業收入扣掉營業成本)後的淨利。經營媒體有這麼大的收益,該滿足了吧?恩,你錯了,錢哪有嫌多的?能撈當然要儘量撈。利用插撥違法廣告,那個利益更是驚人呢!!!!

三大有線電視是謝氏的家族企業,鄭汝芬身為老闆娘(現在為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候選人),謝典霖為彰化縣議員,照理說當選為「為民喉舌」的議員,加上家族企業有強而有力的支援,在沒有後顧之憂不愁沒有金援的情況下,理應不受影響致力爭取縣民的權益、回饋鄉親更好的生活品質才對(註),但是她們非但沒有約束旗下的企業低下的行為,反而放任三大有線電視非法插播廣告,利用跑馬燈來打該公司自製頻道的廣告,非但影響彰化縣民的權益更嚴重降低彰化縣民的生活水準,或許他們會辯解(可能會這樣說)「我們並沒有三大的直接股權或介入經營管理」,或許是吧,但至少可以做到「避嫌」;今天她們倆個大剌剌的每逢競選期間就大打她們的選舉廣告,幾乎天天打、每個頻道都打、一天打20小時(插播廣告是早上七點到晚上三點,跑馬燈24小時不停),實在很難令人不聯想,如果她們沒有「三大有線電視」給她們的「優惠」,怎麼打得起這麼大量的廣告?假如他們說這筆錢是她們自己拿出來的,我又會想難道她們的錢來自三大有線電視盈餘的分紅,然後她們再把錢拿出來買廣告?

鄭汝芬謝典霖,請自清,做出一些行動請三大有線改正,證明你們能夠一視同仁,約束自己旗下的企業行為,也證明你們能夠無私的替彰化縣民爭取權利好嗎?希望縣議員或者將來的立法委員不會是你們用來巧取自己利益的位置!

註:辦辦活動或許對某些人來說是回饋鄉親,但是並非全面性,唯有全面性的考量,才能贏得縣民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