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8月 12, 2017

該死的廣電三法還躺著,誰的錯?

王金平,這個該死的王金平跟一堆立法委員藉著旺旺中時收購中天的機會大作文章,把新版廣電三法卡住不二讀,所以到現在連三讀也沒過,好幾年了呢?為了個黨政軍條款卡住所有條文,這個王金平還真厲害,他就是妨礙台灣進步最大禍害。

所以你說王金平不黑金,打死我都不相信,他根本就是李登輝在國民黨的黑金臥底!有這種大特務,國民黨不垮才怪。當時無黨籍的鄭汝芬跟他兒子趁馬英九聲勢大好之時加入國民黨,這種的能不「金」?

星期一, 2月 13, 2012

2012似乎看到藍天

最近過了2012年好像都沒看到第四台有插播廣告跟跑馬燈,目前還不知道原因,是因為選舉剛過,休息中嗎?

上網查了有線電視法修正法案,好像還擱在立法院沒通過,已經可以看到修正後的內容草案,這不是最後定案的內容,會不會被「某個彰化縣的立委」反對而刪除?修正過的內容,對於第四台可以任意插播廣告的法令缺口都刪除了,這對於廣大消費者,顯然是好的。只是相關的立委會讓這修正法案躺多久,就不得而知。

即使有利益相關的立委像是「鄭汝芬」並不來審查相關法案,但是立委們可以透過利益交換,像是A立委擱置B立委不想要通過的法案,B立委就幫你修正A立委不想要的法條內容;用這種方式來繼續冷凍已經修正的有線電視法,讓它不三讀。沒辦法,南彰化的選民很多是農民,並不懂自己選出的立委正在壓榨自己,繼續選出她來,「民主就是自做自受」,這句話說的真好。

底下是有關廣告插播的法條內容,「修正前內容」將以劃線代表即將刪除。

「修正後內容」
第三十五條 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頻道供應事業之節目與廣告,不得變更其形式與內容

「修正前內容」
第四十五條 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頻道供應者之廣告,除經事前書面協議外不得變更其形式與內容。
廣告時間不得超過每一節目播送總時間六分之一。
單則廣告時間超過三分鐘或廣告以節目型態播送者,應於播送畫面上標示廣告二字。
計次付費節目或付費頻道不得播送廣告。但同頻道節目之預告不在此限。

「修正說明」
系統經營者插播地方廣告,除廣告品質常為消費者所詬病外,亦造成無法完整收視頻道節目之困擾,依據本會九十七年委託觀察家行銷研究有限公司所做「電視使用行為及滿意度調查」研究報告顯示,自九十四年起觀眾對地方廣告蓋台的滿意度分數皆低於中間值(4分)。為保障消費者之視聽權益,確保頻道內容之完整性與一致性,爰修正第一項,刪除系統經營者得以書面協議變更頻道廣告形式與內容之規定。
三、因應本法修正後,有線廣播電視趨向平台化,系統經營者經營頻道,應依衛星廣播電視法取得執照,現行節目及廣告管理已無存在之必要,爰刪除現行條文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

第三十五條的意思就是廣告跟節目一樣是一體的,第四台業者不可以插播廣告;另外有一條法令允許第四台開台播廣告,而且不受限一小時節目只能播1/6時間,也就是說,第四台業者可以有幾台廣告台,他們可以在這幾台播廣告播的天翻地覆,隨他們愛怎麼播就怎麼播,哈!

還有我很關心的「跑馬燈」廣告,相關的法令修正的如何呢?我們來看看

「修正後內容」
第三十八條 系統經營者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插播式字幕:
一、天然災害、緊急事故訊息之播送。
二、頻道異動之通知。
三、依其他法令之規定。
前項插播式字幕之具體使用標準、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修正前內容」
第四十八條 系統經營者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插播式字幕:
一、天然災害、緊急事故訊息之播送。
二、公共服務資訊之播送。
三、頻道或節目異動之通知。
四、與該播送節目相關,且非屬廣告性質之內容。
五、依其他法令之規定。

「修正說明」
一、條次變更。
二、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為提供視訊內容服務之平台,其使用插播式字幕之情形應僅限於與該系統營運有關之事項,現行條文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四項有關節目異動規定,應由頻道供應事業於節目播出時予以處理,爰予刪除。其他款次配合遞移修正。
三、為符授權明確性原則,爰於第二項增列插播式字幕之具體使用標準、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授權規定。

修正後把最令人詬病的第二款「公共服務資訊之播送」給刪除了,這條款原本是大開方便之門的條款,多少廣告就是讓第四台業者「假公益之名,行廣告之實」用跑馬燈來播送,同時影響收視戶的權益。

在這同時,頻道如果要調換,通知用戶的義務由第四台移轉給頻道商,第四台就沒有「縫」可鑽,因為「通知頻道調換」不干第四台的事。

除此之外,跑馬燈的播送都有負責人,負責單位就是各縣政府,各縣政府會要新聞處找些學者來制定跑馬燈訊息的規則,如果出問題,這些學者你們可是要受公評的喲!所以你們千萬要「好好」制定規則,別亂來。

所以以後只有颱風、地震、重大事故及「非常重要的訊息」才會有跑馬燈字幕出現。

呼~忙了這麼多年,終於可以有個好的收視環境。

PS 小狗們不用來抹黑我說我是有心人士,我只是個想安心看電視的小縣民;說我是綠的,想造成藍綠對抗嗎?哈!我是中立選民,我只選好人。你們也別說鄭汝芬是藍的,她是個牆頭草;她們一家一開始都不是國民黨籍喔,是看到馬英九上來發現苗頭不對,如果不加入國民黨,以馬英九當時的聲勢,國民黨隨便推個人選立委,都可以幹掉謝家派系的人,所以只好虛情假意的加入國民黨,這是南彰化人都知道的事呀!想抹黑別人前,也要看看自己有白嗎?

相關連結:<2011/3/24>行政院會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

星期六, 4月 03, 2010

三大有線的末日快到了

今天有關於有線電視法的新聞一大串,另一個新聞就是有線電視台可以跨區,這樣彰化縣民終於有機會可以把三大有線給踢掉了,三大有線你們再繼續刪掉民眾愛看的頻道,再放你們低品質的頻道吧!

南彰化的三大有線剝奪了多少縣民的權益,彰化縣民知道嗎?三大沒有AXN(原本有被撤掉了),沒有超視(以前也有也被撤掉了), Channel V 跟 MTV台放到很後面,信號品質有夠差;隨便更改常用電視頻道的號碼,你如果在台北看TVBS,你回到彰化,可能就找不到了。

三大最多的就是購物台,那個爛購物台擺到80台以後集中就好了,偏偏都擺到黃金頻道的前後像什麼HBO啦,50台之前,40台之前等等....,這樣的做法還破壞了NCC把相似的頻道擺在一起的精神,三大就是有立法委員跟縣議員當靠山,所以才敢這樣蠻幹!





原文出處

題外話,鄭汝芬上次說要讓捷運內可以喝水,這種立法委員真是阿呆!捷運內可以喝水的話,瓶子內裝水、裝糖水、裝運動飲料、裝果汁,你分的出來嗎?糖水灑在車廂,不會髒嗎?捷運大家都在坐,不就是要保持乾淨,大家才可以坐的安心?喔~我知道了,正汝分根本不坐捷運嘛!她應該都是坐排碳最多的個人車上班的啦!

今天起頻道中插播自製廣告是違法的

勝利勝利!台灣民眾的大勝利。今天早上的國內新聞,NCC將地方有線電視的在頻道開口插播廣告的權利給取消了,所以現在只要你看到有線電視插播廣告就是違法的!



原文出處

所以抓違規請彰化縣民大家繼續努力,你看有努力就會有好結果,雖然要經過這麼久的時間,但是總是有看到美好結果的一天。

不過跑馬燈勒?沒看到制止跑馬燈的條文,看樣子跑馬燈會更加肆虐了!

但文章中有一點我不同意,記者說「NCC是快刀斬亂麻....」,拜託!都多少年了,還快刀勒!

星期日, 5月 03, 2009

縣府新聞處的承辦人員,你還在怠惰喔!

附件是同意三大有線電視插播自製廣告的頻道商名單,但是好像少了什麼哩!!對了就是開口的時間,插播時間不對也是違反有線電視法的,彰化縣政府新聞處的承辦員,難道你不知道嗎?你是故意不寫出來的嗎?不會排序一下讓民眾好閱讀嗎?至少也得按照頻道順序排序吧!少了資料,增加亂度,很難不讓人聯想到「包庇」這兩個字的。

通常廣告開口時間都在每整點的最後兩分鐘或一分鐘,就是58~00之間,這個時段以外通常就是違規的。

附件:
以下資料來自彰化縣政府連結

三大有線電視公司98年度廣告開口頻道(本項資料隨時更新)

1. 緯來戲劇台 (CH43)
2. Discovery (CH19)
3. 國家地理頻道 (CH18)
4. MTV (CH96)
5. 動物星球 (CH21)
6. LS TIME電影台 (CH67)
7. 國興日本台 (CH76)
8. 好萊塢電影台 (CH68)
9. JET日本台 (CH45)
10. 旅遊生活頻道 (CH20)
11. 娛樂K台 (CH110)
12. 迪士尼頻道(CH23)
13. 中天娛樂台 (CH39)
14. ESPN (CH73)
15. 衛視體育台 (CH74)
16. CNN (CH6)
17. Cartoon Network (CH24)
18. Animax 卡通台(CH109)
19. 緯來育樂台(CH70)
20. 霹靂台灣台(CH87)
21. Z頻道(CH86)
22. 年代綜合台(原E娛樂台)(CH46)

星期四, 12月 04, 2008

檢舉三大的朋友請把力氣用對地方

好久沒來,因為三大真的收斂不少,不過還是不盡如人意啦。看到留言有朋友說檢舉「跑馬燈」縣府官員有給好的回應,錯了!依據現行「有線電視法」,有線業者打跑馬燈,只要不要太離譜,很難利用檢舉打到業者,我真的研究很久了,連NCC的承辦人員都分析給我看,而且新版「有線電視法」關於這條根本沒動半個字,所以說有辦跑馬燈那個回文是唬唬你的,不信你去追追看,業者回應解釋後應該就無罪開釋,根本不會辦,縣府人員吃定你會嫌累不去追的。

檢舉跑馬燈是浪費力氣,還讓縣府承辦人員平白有個虛假的表現機會。

請大家把力氣花在各頻道超時播廣告,請嚴格監督插播廣告,沒在各整點之前58分到整點之間插播的廣告一定都是違法的。請抓住這個準則就好

星期日, 11月 25, 2007

彰縣新聞局疑包庇有線電視廣告官員遭約談

終於,彰化地檢署有做了一點事情了,我還以為台灣政府都不做事!相信我的部落格有發揮效益,呵呵!得意。彰化縣政府新聞局倒大霉了,難怪最近三大有線電視的廣告收斂不少。

聽說那個賴姓承辦人員(本部落格早就預告名字嚕!)還被聲押,唉唉!不知道現在誰可以救他!現在就是他幫主子擔罪的時候了,吼一係,吼一係!關久一點!先把替壞人看門的壞狗狗抓起來。不過沒看到彰化縣政府中當主秘那個大條的被抓喔!那個幕後大內高手被逃掉了嗎?地檢署,你們還是不夠努力阿!現在給他逃掉,將來要抓更難了!

鄭汝芬還要給她選上嗎?選上不是更沒天理?大家幫幫忙把這些資料告訴親朋好友吧!

Yahoo奇摩新聞1Yahoo奇摩新聞2Yahoo奇摩新聞3Yahoo奇摩新聞4

星期一, 5月 07, 2007

鄭汝芬,謝典霖能有多清廉

說老實話我不知道,但是這個下面這個表應該可以告訴我們一些事實。


文件來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PDF檔

三大有線電是在民國94年(2005)年的營業淨額為2.2億,哇!好大的數字吧!而且這是(營業收入扣掉營業成本)後的淨利。經營媒體有這麼大的收益,該滿足了吧?恩,你錯了,錢哪有嫌多的?能撈當然要儘量撈。利用插撥違法廣告,那個利益更是驚人呢!!!!

三大有線電視是謝氏的家族企業,鄭汝芬身為老闆娘(現在為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候選人),謝典霖為彰化縣議員,照理說當選為「為民喉舌」的議員,加上家族企業有強而有力的支援,在沒有後顧之憂不愁沒有金援的情況下,理應不受影響致力爭取縣民的權益、回饋鄉親更好的生活品質才對(註),但是她們非但沒有約束旗下的企業低下的行為,反而放任三大有線電視非法插播廣告,利用跑馬燈來打該公司自製頻道的廣告,非但影響彰化縣民的權益更嚴重降低彰化縣民的生活水準,或許他們會辯解(可能會這樣說)「我們並沒有三大的直接股權或介入經營管理」,或許是吧,但至少可以做到「避嫌」;今天她們倆個大剌剌的每逢競選期間就大打她們的選舉廣告,幾乎天天打、每個頻道都打、一天打20小時(插播廣告是早上七點到晚上三點,跑馬燈24小時不停),實在很難令人不聯想,如果她們沒有「三大有線電視」給她們的「優惠」,怎麼打得起這麼大量的廣告?假如他們說這筆錢是她們自己拿出來的,我又會想難道她們的錢來自三大有線電視盈餘的分紅,然後她們再把錢拿出來買廣告?

鄭汝芬謝典霖,請自清,做出一些行動請三大有線改正,證明你們能夠一視同仁,約束自己旗下的企業行為,也證明你們能夠無私的替彰化縣民爭取權利好嗎?希望縣議員或者將來的立法委員不會是你們用來巧取自己利益的位置!

註:辦辦活動或許對某些人來說是回饋鄉親,但是並非全面性,唯有全面性的考量,才能贏得縣民的尊敬。

星期一, 4月 16, 2007

哪些想不開的人會用三大寬頻?

心血來潮到 TWNIC (請按左邊的 Flash連線頻寬圖)網站查三大的對外頻寬,挖哩勒!根本沒三大寬頻這號人物!三大的網站上也沒看到他們有提到任何附屬子公司或者合作公司。這個頻寬連線圖可以動態的看到每家寬頻公司連到各大交換中心及各個國家的頻寬,三大的公司好像還沒上檯面,很怕被人家知道底細呢!連遊戲橘子的對外頻寬可能都還比三大對外的頻寬大喔!

我猜三大這家公司應該連成立自己的寬頻公司都懶,跟不知道某家小公司合作,將業務掛在該小公司上,最有可能就是像 Simple或是 q-ware這樣的公司只跟速博連線,然後利用速博的對外通到出去!我認為這是沒有明天的公司!

題外話,q-ware小歸小,人家可是主掌台北市的Wifly呢?三大連在圖上佔個位置的份量都沒有?

「三大寬頻」,你今天 lag 嗎?

星期日, 3月 18, 2007

要看本站的影片需要解碼器

請到義守大學伺服器下載吧!義守大學伺服器網站點此進直接下載 k-lite 檔案點此 <-此連結可能會失效,請到伺服器內下載最新檔案

進到義守大學伺服器去找會有最新的解碼器(Codec),可能會有比較多功能,也可能修正若干Bugs,請不定時的去更新!不更新也行拉!

上面的解碼器適用於各種你在網路上找到的影片(裝一次通通可以看喔),裡面附的 Media Player Classic 是當今最好用的影片播放器,又快又小,點兩下,咻~就打開了,不要用微軟肥死人的 Media Player,那個10版真是肥到噁心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