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07, 2005

我的武器是什麼?

我一個小市民,憑什麼來對抗相對我來說是巨人的媒體企業?那就是政府公權力。另外就是現在越來越便宜的電腦科技!

我能夠倚靠的第一點就是政府訂定的法規,有了法規我們才能說我們是開化的人類。也因為有訂定法條我也才能夠依法請相關人員去幫我懲治不法業者!

第 二點,台灣的電腦相關產品實在太發達及便宜了,所以小市民可以買到電視盒,直接用電腦錄下不法業者的不法行為,在用燒錄機燒成VCD甚至以強大的電腦壓 縮成DivX格式的影片,所以檢舉的硬體成本就變成非常小。你想想看,如果要用錄影帶來錄,那要多少時間來錄,備份是個問題,花費更是大問題,所以在以往 小市民根本不可能有對付這種媒體惡霸的武器,現在則是變成可行了。

那現在最大的問題及成本就是「時間成本」,直接拿稍好的光碟去縣市政府 要花很多時間,寄掛號包裹要很多錢,除了燒成光碟片拿給縣市政府承辦人員外,還有一 種辦法就是利用現在最流行的大容量信箱Google Mail,轉換成網路硬碟,直接把影片檔寄給縣市政府承辦人員!這樣既省錢又省時。詳細的做法我會有專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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